文章来源: 文学城回国发展论坛 于
2015-03-19 12:16:42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文学城回国发展论坛(原创) 作者:饿肚海归
终于又回到的久违的湾区, 和家人一起过一个宁静而又充满阳光的春节. 每天都在拜访老朋友们. 所有朋友都很好奇我们回国创业5年多的感受,
也有很多朋友正在满怀激情准备开启创业之旅, 或者已经开始创业. 都想听听我有什么建议. 去年年底贝昂, 格力,
小米关于偷窃技术的公案也引发了很多科技创业者的关注,想了解进展如何。
简单介绍下我自己,我本科毕业就到美国留学,一呆就是15年,博士毕业于一个很小的学校,叫加州理工学院。我在这里混了很多年,主要有两个收获,第一个就
是,我没有成为科学家的天分,只能做个企业努力改善普通人的生活。
第二个收获是,结识了很多现在在学术界,企业界都很牛X的朋友。从他们身上,我亲眼看到了要成为超级牛X的人只需要做到两点,第一是超级努力,第二是超级
专注。听起来挺容易是吧?试试坚持20年,30年,40年。毕业之后在硅谷的大公司做了几年研发。受海归创业潮的诱惑,于2009年和太太一起回国创立了
贝昂科技。一转眼5年多了。好歹算是渡过了生存期。“贝昂”这个名字在空气净化器圈子里也小有名气了。
我们的创业说不上成功,但是通过这个过程深入接触了很多人和事, 对国内科技创业的环境和方法有了亲身的经历.
我和太太在加州和硅谷工作生活了十几年, 也有一定代表性. 我们创业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困扰相信很多朋友也会遇到.
我们很愿意把过去几年的经历梳理一下, 与大家分享,希望对创业有所帮助.
作为一个初创公司, 免不了要和大公司合作, 就像在硅谷的小公司, 目标客户永远是谷歌, 苹果, 微软, INTEL
这样的公司一样. 不仅带来大的订单, 也能迅速打开知名度, 获得VC的关注. 美国的大公司也很注意构建自己的生态链, 以自己为核心,
带动生态链里面的相关企业共同发展. 比如谷歌的Android, 苹果的App Store.
然而国内的行业领袖企业有这种观念的很少。我想这是由于中国科技型企业或者制造型企业一开始大多数是从简单的组装制造开始的,一开始都是为欧美,日韩企业
代工,通过代工逐步掌握了别人的设计方案,也就是完成了所谓的“消化吸收”,然后就claim
“掌握核心科技”。这个“消化”国外技术的过程其实是得到了各级政府的支持。这是否公平暂且不论,实际上保护了民族企业的发展,但也养成了国内有势力的大
企业对知识产权的漠视,对本土小企业的技术同样也习惯了强取豪夺。譬如很多大型制造型企业本来利润率就非常薄,没有资本向跨国公司那样每年投入足够资金在
研发上,因此就会选择拿来主义。比较可怕的是,这个获取他人技术的过程是成系统的由多个部门协同完成的。你在不知不觉中,自己的所有技术细节就都被对方摸
透了。
大公司一般会先派研发部门或者技术投资部门的人来跟你谈合作。如果你是初创企业,可能会非常兴奋,感觉上亿的订单已经近在眼前。其实还差十万八千里呢。他
们会管你要很多技术资料。如果确实是自己没有但又是很需要的技术,那么就会和你签署一个合作协议。
这个合作协议一定要请好的律师看看,因为大公司给的协议肯定完全是保护自己利益,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的。我建议关注几点,一个是明确各自的知识产权范
围。双方合作期间产生的知识产权哪方出力哪方拥有多少要明确下来。避免出现双方共有这种中国特色的模糊语言。
如果项目终止,那么对方是否可以独自开发相应产品亦必须写明。还有一点很重要,就是争议裁决地,一定不能在对方所在地法院。 因为中国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这些大型企业都是所在地的利税大户,也就是政府的钱袋子。利益永远是高于法律的。你不会得到保护的。最好在自己公司所在地,或者是第三地。
下一步就是合作开发产品了。中国几乎没有听说过小公司从大公司收技术授权费,就是有也是用几万,几十万把你打发了。一般的做法是双方合作开发一个产品,由
甲方生产,销售,乙方成为甲方的供应商,提供一些核心部件,从而获得利益。对方会派来一大堆技术人员还参与项目,本来双方分工明确,把各自负责的部分完成
是最简单的。但是对方的工程师会问一大堆我们负责的部分。要一大堆资料。目的很明显,就是把技术要点掌握。你要提醒自己的工程师,一定要提高警惕,少说多
听。但是完全做到技术保密是不可能的,因为大公司产品开发过程的流程非常复杂,要建立庞大的文件体系,包括立项报告,产品规格书,测试报告,检验规范等
等。都是需要乙方提供的。这样基本上你的核心技术基本上就公开了。
等到产品开发顺利,样机通过测试,你觉得总算可以放心了等着收钱了,但是且慢,
还有最重要的一步,就是你的成为甲方的合格供应商。这个对小公司来讲几乎是不可完成的任务。因为它对企业规模,生产能力,品质管控体系,历史记录档案都有
很高的要求。甲方是不会让核心部件交给一个初创公司生产的,这样完全受制于人,而且有很高的风险,包括按时交货,质量。他们第一选择是自己生产,这样成本
最低。或者是交给与自己有多年合作关系的大供应商, 双方有各种各样的利益关系,包括股权关系和亲戚关系,可以保证完全控制。到这一步基本上就是过不去的
坎了。你的技术已经交出去了,但是对不起,甲方不能向你采购,因为你达不到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当然,如果对方觉得还没有把握掌握你的技术,还有一招,就是跟你合资成立公司,成为甲方的供应商。甲方提供资金和生产设备,你提供技术,占最高30%的股
份。你可能也会心甘情愿的接收,毕竟还有30%的收益。但是中国公司里的小股东是没有决策权和管理权的。只有分红权。公司的实际控制者可以把供货价降低,
让合资公司实际亏损,这样你一分钱都得不到。不出两年,这个公司也就被掏空了,包括资金和技术。
综上所述,要通过与大公司的技术合作获得知识产权应有的价值,几乎比登天还难,因为中间牵涉到研发,项目经理,采购,品质,供应商管理等多个部门,任何一
个部门都可以把你卡掉,在潜规则无处不在的中国,要每一关都过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啊。当然也有例外,就是你跟对方公司的最高层有很好的私人关系,比方说海
尔的张瑞敏,格力的董明珠,美的的何享健家族,那么这些流程的控制人都会尽量开绿灯。很多大集团的核心供应商都是老总的亲戚开的,也就不足为奇了。
在贝昂和格力这个纠纷上,格力是通过合作开发产品,把贝昂的核心技术了解到了七七八八,自己觉得可以独立开发了,就在供应商资质这一关把贝昂踢掉了。一年
半之后推出了自己的产品。很多关键设计参数都保留了贝昂的设计。甚至包括产品说明书的很多内容。因为他们很有信心不再需要贝昂的技术支持,因此也完全关闭
了双方的沟通渠道。 贝昂没有退路,才选择了进行专利诉讼。但是我们心里清楚,要取得完全的胜利是非常困难的,中国的专利法体系看似还算完善,但执行层面
上却基本上是保护大型或有关系企业的利益的。因此在专利侵权判决的门槛比欧美高的多。而且精通知识产权方面的专业法官凤毛麟角,没有统一的执行尺度。诉讼
双方谁的企业朝中有人,知名度大,影响力大就会起非常大的作用。比方说这次贝昂起诉格力,双方实力悬殊,就发生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包括开庭前法院临时
更换法官,按照正常流程需要一个星期执行的通知,竟在格力提交申请的当天下午就不可思议的传达到了贝昂。 我不知道格力是怎么做到的,反正贝昂是做不到。
在这种环境下,最后的审判结果如何,我们真的是无法预测,虽然任何一个有基本判断能力的人都清楚问题的实质是什么。我们只能尽力而为。希望法院真正能做到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在中国创业这几年,我们对专利保护是非常注意的。公司2010年成立后就一直大量申请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等。在2012年与格力合作之
前,贝昂已经申请了30-40件离子风净化方面的专利。而格力的专利都是2012年之后的, 而且都是改进型专利。谁是原创者,谁是抄袭者,不是一目了然
吗?虽然在国内竞争中专利还没有很大的价值,甚至没有基本的保护能力,但是在国际市场专利才是真正的杀手锏。 我也期望中国不断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和
法律,让我们这些专利未来可以真正发挥价值。